緣何?佛照賠償案竟不向涉事高管追責
文章來源:恒光電器
發布時間: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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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無界新聞報道,作為近年來最大的投資者維權案,虛假陳述案截至本月已有2182件案件陸續宣判,企業共需賠償投資者損失以及承擔訴訟費用等合計逾1.55億元人民幣。另有567件案件未判決,代理此案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認為公司最終賠付總金額可能突破1.8億元。這相當于去年凈利潤的67%。
對來說,比金錢受損更嚴重的是企業信譽打折。在輿論的風口浪尖,這個素有“中國燈王”、“現金奶牛”之稱的老牌上市公司盡顯悲情,即便判決執行完畢,事件陰影仍難揮散。值得一提的是,LED筒燈,本月原控股股東歐司朗撤出,變為廣東國資廣晟旗下資產,在國企改革的背景下,商業照明燈具,此番易主給這家風雨飄搖的公司帶來想象空間。
企業可向涉事高管追償
作為“中國燈王”,老牌上市公司折戟于2012年爆出的虛假陳述案,次年證監會對該公司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15家與有關聯交易但未依法披露信息的公司都由原董事長鐘信才親屬直接或間接控制,決定書中對鐘信才處以15萬元罰款。此后,多名投資者開始維權并起訴,身陷泥潭。
該企業上月披露半年報,公司實現營收15.2億元,同比下降1.21%,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億元,同比下降46.9%。解釋說,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的賠償判決是上半年業績表現不佳的原因之一。目前來看,總計1.55億元的賠償對第三季度利潤構成重大影響。
隨著判決陸續下達,廠房照明,企業內部再起波瀾,某些高管的個人決定導致的天價賠償應由公司承擔還是向時任決策高管追償?這個矛頭直指前董事長鐘信才。
本案另一代理律師、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臧小麗告訴記者, led亮化工程公司,2013年證監會對鐘信才的15萬元罰款只因其是虛假陳述違規行為的責任主管,屬于行政性罰款,并沒有在法律層面上對其行為進行認定。
同時,質量,當年證監會已認定鐘信才是虛假陳述案件的主要責任人,為何投資人和訴訟律師并未把鐘信才作為連帶被告?臧小麗透露了當時辦案的細節, led亮化工程公司,照明方案,基于上市公司具有支付能力,而對于訴訟人來說增加一名被告就要增加很多準備材料,為了訴訟過程的簡便,當初投資人和訴訟律師選擇只訴訟,但這并不代表鐘信才對案件不負有法律責任。
隨著案件的進一步判決,為此付出的代價會繼續增加。臧小麗表示,上市公司先行賠付之后,有向涉事高管追責的權利。
追償行為因何受阻?
虛假陳述案曝光后,事件直接責任人副總經理鄒建平、董事兼副總經理趙勇等接連離職。2013年5月,主管人員鐘信才也辭去了董事長等各項職務,從此消失在公司各項經營信息之中。
賠償1.55億元是什么概念?據企業年報披露,2014年全年凈利潤為2.67億元,2013年全年凈利潤為2.52億元,1.55億占到企業全年凈利潤的60%左右。而今年上半年凈利潤不足1億。備受案件折磨,但并未有向高管追償的舉動。原因為何?
鐘信才是虛假陳述案的主要責任人,但他也堪稱的締造者。其人1964年大學畢業后就被分配到工作,1985年執掌企業,在證券市場發展的浪潮中,他促使成為國內第一批上市企業,家用照明,被譽為“中國燈王”;在本世紀初私有化的風潮下,鐘信才及其團隊經歷了MBO破滅的美夢,外國品牌歐司朗入主成為實際控制人。直至案件曝光,40多年的時光中,鐘信才儼然是的“大家長”。
這點在該企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員口中得到驗證。該管理人員向記者表示,企業改制前后是同一位領導者,他在企業內部有絕對的權威,言論呈“一言堂”。據其透露,之所以出現這么多關聯交易未經披露, led室內照明,一方面是因為高管內部職業經理人意識的缺乏,另一方面是因為各位董事會成員對鐘信才這位“家長”的“畏懼”,產業資訊,而大股東歐司朗的代表除了參加董事會議以外,基本不介入公司運營管理。
鐘信才在2013年3月份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的說法也印證了這一觀點。對于沒有公告關聯交易的原因,鐘信才回應說,“是我的錯,我沒有強制性去公告,如果我強制性去公告,LED球泡燈,可能不會出現后面的問題了。”對于與其兒子公司的關聯交易,鐘回應為,“我想他們(產品)的價錢比別人的便宜就用了。當時沒有管那么細,也沒有意識到。”
鐘信才在的特殊地位,再加上當時被證監會罰款3萬元的副董事長、總經理劉醒明目前仍在其位,這或許是該案件在公司層面很難追償的原因。今日,記者致電劉醒明,他接聽后直接掛斷電話,技術資訊,沒有給記者任何回應。
接觸過多個此類案件的律師臧小麗也表示,上市公司雖然有向高管追償的權利,但現實中有種種障礙,在公司支付能力足夠的情況下,行使追償權的公司極少。
信譽損失比金錢更嚴重
鐘信才是該案件的責任主管,但在一家現代化上市企業中,理應由董事會代表的股東意志而不是董事長的個人決定去作企業戰略決策,出現15家關聯交易企業未被披露的情況,董事會本身的失職顯而易見。
銀監會辦公廳綜合處處長張顯球在其所著的《董事會制度》一書中表示,股東的絕大部分重大決策都是通過董事會來貫徹,電工照明,董事會執行股東的意志,然后再將這種意志轉變為公司的戰略決策,傳遞給CEO。董事會實際上是一個聯結股東和CEO的特定機構,代表股東行使著監督CEO和為公司提供咨詢和建議的雙重職責,在現代公司治理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現代企業制度的不規范以及職業經理人意識的缺乏,使得本可內控的事件蔓延為一件丑聞。對于來說,企業的信譽損失遠比金錢賠償更嚴重。
財政部2013年發布的《我國上市公司2012年實施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情況分析報告》中稱,2012年2244家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中,有8家上市公司披露存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赫然在列。從此,設計,成為企業制度建設的“反面教材”。
受此案件影響,野心勃勃走向世界的“中國燈王”在開拓國外市場時難度陡增。有該企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與國外市場打交道時別人會質疑我們是不是一家有信用的公司,也有經銷商也會質疑還能不能撐下去。”
本月初,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一大股東將歐司朗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轉讓給廣東省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它是廣東國資旗下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由此,的第一大股東變更為電子信息集團,而該集團獨資的企業佛山市西格瑪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是佛山另一家LED企業國星光電的控股股東。
在國有企業改革以及照明行業“寒冬“的大背景下,廣晟資產的一系列整合舉動讓業界充滿期待。對于元氣大傷的來說,醫院led照明,如何才能扭轉乾坤?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接受采訪時表示,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這是這家企業目前亟待建立的管理機制。張文魁同時表示,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都有造假的可能性,接下來還需要完善訴訟制度。對于上市企業虛假陳述案件,不只要追責到法人,更要追究個人的責任,提高法律威懾力才可以相對遏制虛假陳述背后的利欲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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